一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
根据教科局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“安全工作责任”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安排,学校研究决定要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由校长郭德波、党支部书记李健担任;副组长由工会主席何渊担任;成员有办公室主任罗开斌、副主任杨华;成员:王凌云、苏胜林、谯飞、谯剑、王辉、郑亮。
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及会议精神;定期召开专门会议,安排部署学校的安全工作;制定各项工作的安全预案;经常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,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;加强对师生进安全教育和培训,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。
二、学校安全责任分工安排
校长郭德波、党支部书记李健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;由副校长任中华牵头负责学校安全工作,具体由王敬安主任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,罗开斌副主任负责学校门卫管理及日常事务,苏胜林、谯飞负责发放和收集月报表,及各种文件的印发,校园门禁系统的维护,王凌云负责全校消防系统及下发整改通知,王非负责校园安全巡逻检查及学生问题的调解,谯健负责办公室的文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。
三、职责
1、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、市、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程和标准,负责起草学校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、重要会议报告。
2、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3、定期分析和预测学校安全形势,并提出建议举措。
4、指导、督促、检查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,并对学校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、考核。
5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,建立群防群治网络。
6、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,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,并督促整改到位。
7、协助有关部门对学校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。
8、及时总结并推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典型经验,表彰先进学校和和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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